群租引發的各類糾紛案件,成了近年來大城市整治管理防範的頑疾。近日,上海靜安法院審理的被告人張發洪盜竊案件,就是因出租群租房所釀成,被告張發洪屢屢將賊手伸向身邊的群租客,先後竊得各類財物共計人民幣11320元,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,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。

  現年26歲的張發洪,系外來無業人員。2007年,張發洪離開四川老家先後在江浙兩省、上海等地打工。去年9月,來滬打工後的張發洪借居本市靜安區靜安省濱花園一處群租房內。一位長期從事夜間工作女性租客向警方陳述該複式房子是群租的,裏面分割為10間小房間,大約有20人左右,因租客人太多太複雜,且人員流動性大,相互之間不熟悉。該女青年就是在清晨睡覺時,放置在屋內的一隻白色的女式斜掛式背包遭竊,內有現金人民幣2400元、索尼牌T700型號數碼相機一台及多張銀行卡、身份證和暫住證等物。

  今年5月,群租房內屢屢發生偷竊案,僅該居室出租屋內,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裏,就發生了3起失竊案。同樣,該時間段裏,社區另一幢樓12樓某室的香港租客家中也遭到入戶盜竊,被竊現金人民幣2000元、筆記本電腦包一個、BALLYTOLEN/OO型黑色男包一個(經鑒定,價值人民幣4840元),內有惠普筆記本電腦一台,佳能照相機一部(經鑒定,價值人民幣1070元)。後發現不知名牌包的竊賊,卻隨手將竊得的BALLYTOLEN/OO型黑色男包扔掉,該男包在該社區3號樓平臺上被發現。

  201065日晚,加強了對社區巡查的物業保安,發現在該社區4號樓頂樓13樓的天臺上,有一外地來滬的年輕男子休息,身旁的紙板箱內有多件女式拎包和化妝品等物件,遂向警方報警。經公安人員盤問該男子,他名叫張發洪,系四川來滬無業人員,也是該社區群租房內的一名租客。

  開始,張發洪還編造謊言抵賴,聲稱有一叫威哥的男子教唆他一起行竊。但從被警方查獲的贓物上,卻只有張發洪一人的指紋,在大量證據面前,張發洪才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,承認所謂威哥是虛構的,目的是想減輕對自己的處罰。張發洪說,群租房人員流動性大,相互之間也不熟悉,狹小的複式房屋被分割成10來套出租房,這些都給了他有混水摸魚的偷盜機會,卻讓其他租客與租客之間相互去猜忌。張發洪還交代,自己晚上沒事時就爬上頂樓的平臺,察看鄰近樓房內沒有燈光的房間,尋找下次作案的目標。上文所陳述那位香港租客就是因為屋內沒人、沒燈光,而成為了他下手作案目標。張發洪承認,作案所得贓款、贓物,均被他變賣揮霍殆盡。

  承辦法官指出,除了建議社區物業保安加強巡查外,還應對現今的物業管理條例修改,增加對群租房出租的監管力度,特別要對擅自出租群租房的業主給予一定的約束手段,從源頭上杜絕大城市社區內群租房的違法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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