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手房買賣中訂立購房合同時,購房方要商用不動產親自到場訂立合同,這樣可確信出讓方(產權登記的所有人)親自簽字、避免出現無效合同。如產權人委托別人簽字,必須確信該委托書是產權人委托的。如這二條都不能做到,要求中介方擔保也是可行的。

  對於合同具體的權利義務盡量土地買賣明確約定。這裏需注意的是目前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,雙方簽字起就生效、而合同中約定的定金是屬違約定金的性質。大多合同中還約定違約金。所以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是需支付違約金的,即便購買方還沒有支付定金而違約也是需支付違約金的。親自土地  簽訂合同可以仔細閱讀合同文本。

  日前我國辦理產權登記過戶前的一不動產周於買賣過戶公示,如沒人提出異議,買賣雙方就可以交納有關稅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。如購房者怕麻煩。只要在可以交納有關稅費時親自去趟房地產交易中心即可,這樣確信登記部門已經核查,可正式辦理過戶登記到自己的名下。拿到有關稅費發票約一個月後就可以領到房產證,領到房產證後再辦理土地使用權證。如果買賣雙方都不是委托中介或律師,房地產 購房者千萬不能輕信售房人的花言巧語,由售房人全權代辦交易手續,結果拿到手的產權證有可能是假的;房屋所有權得不到應有的法律保護,或是在多年之豪宅設計 後再轉讓房產時、才知上當受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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